從行政院門口移師到自由廣場前的學生靜坐,不少人把它和前幾天的暴力事件相互連結,認為學生的動機有問題,不單純;這裡要替這些學生們澄清。
這次學生靜坐是自發性的,也主動排除任何政黨的關心或參與,而學生的三大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詳細的聲明全文可以在這裡閱讀。
另外,11月8日的公視晚間新聞對這次學生靜坐抗議有非常完整而中肯的報導,如果你想不帶色彩地快速了解,可以看下面的報導。
http://tw.youtube.com/watch?v=PEXCC18k3DM學生這次也運用網路科技的便利,現場轉播台北和台南兩地的靜坐實況,甚至還有專人負責網路視訊的旁白主持工作。這都是過去社運或學運較少見的情形。關心學生或想了解真相的朋友,也可自行收視這兩個網路直播視訊,可以得到第一手的訊息,不必被主流媒體選擇性的扭曲報導蒙蔽耳目。
台北場:
台南場:
再轉貼一位曾經是新黨支持者的網友的好文,以證明這次學生運動確實有可能超越狹隘的黨派之見:
http://docs.google.com/View?docid=dcgp72kc_127ckh25kff
作者: piawfu (抱玉) 看板: camduck
標題: 致趙少康先生
時間: Sat Nov 8 10:06:43 2008
趙先生:
要稱您為什麼,讓我思考了好一會兒。我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您,您是環保署長,在一個兒童或是青少年節目出現。再聽到您的名字時,您以驚人的票數進入立法院。等到您的名字真的成為我和家人每天生活裡不斷出現的話題時,我們更想稱您為趙市長。
時間是1994年,我就讀大安區的一所國中。應該是國二, 台北市長選戰是班上的熱門話題。我和支持陳水扁的好朋友因為選舉差點反目,或者可能真的反目了一小段時間。現在想起來,當時的熱情,放在一個國中生身上未免有點突兀,但回頭看當時的社會氣氛以及我的家庭背景,這一切都不奇怪。
新國民黨連線改名為新黨後的一週以內,我坐在新黨的辦公室內——是青島東路嗎?我忘了,那是一個年幼的我第一次聽到的路名。家母跟新黨表達支持之意,並交換了許多想法。另一個來加油打氣的長輩不知名男子,指著辦公室裡的牛皮紙袋信封,說這樣就對了——他指的是信封袋上的印著的「新國民黨連線」用原子筆劃掉了「國民」和「連線」,變成了「新黨」。
我家裡有新黨黨徽和中華民國國旗合併的旗幟, 我想我不說您也記得那面旗子。在大安森林公園,或很多地方,我們揮舞過他。我們家的車上總是放新天地電台,我最喜歡的主持人是路克。我家裡有一張,或兩張,黨員編號前一百號的新黨黨證。我不知道您是否記得新黨創黨後第一份刊物的名字,它叫做《小市民心聲》——我家有人參與了編輯工作。
陳水扁選上了,在跨年晚會扮麥克霹靂超人扁,我們全家一起笑他。 我跟連詠心同一年考上高中,一進高一就在校刊社留言本跟人討論她搭什麼車上學。不知道您是否記得,在「民進黨是亂黨、國民黨是爛黨」的口號下,連戰並不受新黨支持者的歡迎。
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到不那麼久以前, 都還有人將我稱為泛藍支持者。我在網路上跟人筆戰何謂「愛台灣」、批判對外省人片面、一概而論、過度化約的刻板印象;我跟人爭執著將2004大選後的泛藍支持者稱為暴民是否太過武斷。閣下節目的來賓老沈發表「愛台灣不應該成為選戰主軸」時,我在台灣最大的BBS站向罵他的人澄清沈大老的原意。是的,過了十多年,我一丁點都不像國二那年一樣,覺得台獨很可怕;過了十多年,我發現我不再認為蔣介石是一個好總統;過了十多年,我發現自己會在李慶華稱杜正勝為「靠屌部長」、批評教育部某本手冊用詞不雅的時候,一邊回想他當初在新黨通訊上寫的黃色笑話一邊冷笑。但是,我仍然不是一個民進黨支持者。
謝長廷打綠卡戰的時候,我對那些以為綠卡是身份證的人無奈;有人拿「綠卡不會因為不換發(renew)就失效」的條文論證馬英九的綠卡不可能失效時,我直接批評他混淆視聽,因為該條文並沒有說綠卡會否因申請非移民簽證而失效。當馬謝大戰打到最後,許多學者先進錄製了「逆轉論」的影片時,我對李明璁「無法想像一個曾經要終極統一的人今天可以喊台灣萬歲」的說法感到不舒服,因為我認為該說法無法公平地看待許多人摸索國家認同的過程。
這是我要跟閣下說明的事:一天以前, 我在我曾對其影片不以為然的李明璁的個人板,貼文章表達了我對學生行政院靜坐的支持。沒多久以後,您在您的節目裡說:「我告訴你,他們就是民進黨派的」。
如果我現在能夠去靜坐,我也去靜坐了。如果我靜坐到一半, 聽到您的說法,我該怎麼回應?
這篇文章算是我對您的一點回應。這個回應分成三點。
第一,如前所述,我不是民進黨支持者。以前不是,現在不是, 以後也很難是。
第二和第三點比較複雜,我想說的是, 閣下對行政院靜坐學生的武斷說法雖然令我不舒服,但我仍然試圖理解。我試著從兩個方向,找出您會不假思索做出這種判斷的原因。換言之,我想說明的是,您忽略了哪些事情,導致您忽略了我這種人存在的可能性、無法理解或想像一個非民進黨支持者支持行政院靜坐的事實。
既然我前面說了我國中到高中的政治啟蒙經驗, 我想我可以把故事說下去,當作這些回應的開頭。這牽涉到存在於我和您的世代間,一個很重要的差異:網際網路。
您知道的,《小市民心聲》發刊時,用的文書處理軟體還是在MS DOS環境下運作的倚天中文輸入法,而我上大學時,我們每個人都已經開始接觸網際網路。我在台大計算機中心上PTT,開始了我虛擬匿名的公共參與生涯。
時間是1999年,我進入大學。標示這個年份的意義在於, 我幾乎是一進入BBS的世界,就被捲進了2000年總統大選的浪潮裡。像我之前說的一樣,我抓著每個表述「外省人不愛台灣」觀點的人爭論,用我才剛剛學會幾年的論辯能力,跟這個我從1994年市長選舉就在面對的論點對抗。某種程度上,這仍是在延續您參與過的那場選戰。
在網路論戰的經驗中,我獲得了許多若非經過網路, 就難以如此迅速累積的經驗。我曾經自詡為理性的選民,一如1994年選戰中新黨選民間隱隱浮現的論述:新黨支持者是理性的,民進黨支持者是暴力不講理的。這種印象很容易就在面對面的人際關係之中自我複製:在1994年的那個時候,不同政黨傾向的人,若非一見面就大吵、就是各退一步不談政治。要談,也不能多談。
形式上較為理性的政治話題,往往在相同政治立場的圈子裡傳遞。不同政黨的支持者很難有機會,在同一個議題上面進行細緻平和的對話。
網路是一個很不一樣的場域。在PTT政治板, 我寫文章不是寫給泛藍支持者看的(我想1999年根本沒泛藍這個詞),而是寫給所有人看的;民進黨的支持者,也必須面對我這樣的讀者。在這個匿名的、成員來自四面八方的空間之中,你必須準備好讓自己的論點面對最理性、論點最深刻的對手——而這樣的對手的確是存在的。在許多議題上,我終究發現我在1994年到1999年之間所抱持的觀點,並不總是能夠以理性的方式說服民進黨支持者。不是因為對方會拿柺杖鎖敲我(這是當年新天地電台一再重複的民進黨形象),而是因為對方雖然觀點跟我南轅北轍,卻也有他的理由。同時,這些理由表達的形式,跟我所用的一樣理性。或許跟我筆戰的人也有類似的感覺,無論如何,我開始試著反思自己的論點,挑出比較有說服力的社會論述、然後把比較接近價值觀、個人信念的東西收起來慢慢自己思考。而許多像我這樣長期在BBS上混的人,也都是這樣。
當我在貿易問題上跟人從三通討論到自由市場模型與依賴主義模型的 問題時,一個被某個世代、一部份人所共享的經驗開始在我身上成形。我們在面對政治議題的時候,開始試著跟某些投票給不同候選人的網友比資料、比觀點、比研究方法,甚至比社會理論。我一點都不想告訴您,這樣的討論比較「理性」、「客觀」或甚至「優越」——這些詞都可能是知識份子的傲慢,而這是我所不願沾染的。我要說的是,在這種討論經驗之中,我們開始試著把「政黨偏好」和「對議題的觀點」區分開來,於是,不同政治傾向的人,開始產生了一些對議題的共識。我們開始學著把對社會議題的意見,跟個人的政黨偏好做出一點區分,也跟其他議題做區分。我可能不贊同某個人的的統獨立場,但是我支持他對經濟的看法;我可能不贊同某個人的經濟觀點,但是我們可能都希望有更好的決策過程。
我將這種經驗稱為「網路公共領域」的經驗。在這種經驗之中, 我們接觸著來自四面八方的議題,分享、爭論著來自四面八方的觀點。到了今天,我們爭論樂生、我們爭論動物權、我們爭論政黨政治,我們在不同的議題中跟不同的人達成共識,這種共識在很多時候超越了在您那個世代擁有強大支配力的政黨框架。在樂生爭議之中,有很多青年學生參與。一部份的人走上街頭支持樂生保留,一部份的人反對。上街頭的人,有人在過去或在未來,把票投給民進黨,也有人投給國民黨。網路上的反對者,可能也是這樣。我不是說社會議題已經在網路上全然與政黨偏好脫鉤,但是,的確,在一些議題之中,有人不問黨派地結合起來,表達同樣的意見。
我從網路上得到了這樣的經驗,我也相信,若不是透過網路, 這種經驗會比較難獲取。這或許可以部分地解釋,為什麼我,一個被稱為泛藍支持者的人,會支持一個你認為是民進黨「派去」的活動。我支持他們的議題,也很清楚這些支持者裡面,有很多人跟我一樣,不以政黨的架構思考集遊法及警察執法的問題。這些人包括了我認識多年的朋友,可能跟我有類似的家庭背景、類似的人生經驗,而且我確知他們從未把票投給民進黨。我不能告訴您這在靜坐活動的支持者之中佔了多少,我也不可能告訴您活動支持者中沒有基於政黨情感而前去抗議的朋友。但是,我們這種人是存在的,而我們這種人的存在,可能是您完全無法想像的。
您之所以無法想像,可能是因為在我們這些人的成長經驗中,網路已經建立起了一種以論點、資料與邏輯說服不同意見者、尊重對方理性、並且試圖妥協的公共領域形式。我們面對的不同觀點挑戰,遠比您參加過的選舉辯論、或是您主持過的政論節目中的更多元、也更尖銳。我們面對更不可預知的多方觀點、我們面對更多論述的策略、我們甚至面對更多的非理性爛仗,這些,都迫使我們更堅持自己論述的一貫性、更小心謹慎地發言、更清楚地分辨立場、情緒、觀點、事實之間的區隔。我們可能做得還不夠好,但是「就事論事」、「尊重多元」對我們之中的許多人,的確是重要的。在這種信念底下,我們可能可以建立針對議題、跨越政黨偏好的聯盟。
這是我要表達的第二點。您直觀地認為靜坐學生是民進黨派去的, 可能是因為您根本無從想像、無從解釋我這種人的存在。
第二點是關於我們這種人的形成,接下來,第三點, 讓我們來看看這種人是怎樣採取行動的。
同樣是網路公共領域的問題。在您選台北市長的年代, 號召群眾採取行動大致有幾個辦法:政治人物的公開發言、電台的訊息傳播、支持者的口耳相傳。這些管道相當有效率,但是都需要一個政黨作為號召者、或至少是凝聚行動力的符碼。
而在我們這個年代,情況有點不一樣。 這次的靜坐活動是在網路上發起的,不同於其他的傳播媒介,網路上的動員根本不需要一個政黨的鎂光燈吸引力、不需要成立電台的資本。透過前述關心特定公共議題的網路使用者,號召一群人以行動支持某個議題,也不需要動員對某個政黨的支持。事情很簡單,幾個學者和學生號召網友去靜坐,然後關心這個議題的網友就去了。可能有人支持這個議題,但是不支持這個形式;可能有人支持這個議題,但是認為部分發起人的背景(例如李明璁在上次大選中的表態)會模糊焦點。可能有人本來就支持民進黨,所以覺得根本沒差。可能有人不支持民進黨,但是支持這個議題,並願意在活動與民進黨切割的前提下支持。也有人雖然支持民進黨,但是拒絕讓政黨沾染訴求本身。等到走上街頭,可能有人覺得切割得夠,有人覺得不夠。
支持者之間已經為這些事情展開了論辯,但是他們也都很清楚,彼此之所以聚集在一起,是因為議題,而不是政黨。跟政黨政治的關係要如何劃得更清楚,在活動執行上要怎樣小心謹慎,是他們在表達對議題支持的同時,必須注意的技術問題。
這一切都在網路上形成。活動的召集、活動路線的論辯、 社會力量的整合,都在網路上漸漸成形。支持者的聲音是喧嚷的,在對議題的支持之外,還有各種不同的思辯。比之當初您的支持者在大安森林公園揮舞國旗的造勢大會,這已經是一個從提議、動員到實踐,都完全不同的群眾活動。
這個活動是不是有些發起者支持過民進黨?是。 這個活動是否有參與者支持過民進黨?是。他們下次選舉是不是還會投給民進黨?我想有的人(我無法確知比例)是。但是,這是一個人口組成多元、並且從一開始就不受政黨框限的活動。您可能無法理解這種群體的形成,您可能無法想像不經政黨組織動員的活動,因此,您無法考慮我這種人存在的可能性。
這一切的一切,都可能,至少部分地,來自一個簡單的、 你我之間的差異。
我是鄉民,您不是。
如果您甚至不知道什麼是「鄉民」,那請您留意這個詞語。 這一群人,可能正在改變您有生之年能夠看到的政治與社會實踐地景。
鄉民可能是民進黨支持者,可能是國民黨支持者, 可能是無政府主義者。鄉民可能是統派、是獨派。鄉民可能是保守派、也可能是自由派。鄉民可能什麼派都沒有。
鄉民可能是戴金邊眼鏡搭電車的文員,也可能是帶扳手踢足球的汽車維修員。鄉民不是一個整體,但是在無邊無際的網路上,他們之中的某些人可以不分黨派、不分性別、不分社會位置地集結成針對某個議題而存在的群體。甚至同時形成分據正反兩方的兩個群體。
這是我這個世代、我這種人,每天生活、論辯、 參與公共行動的方式。
市長選舉失利之後,您開始主持電視節目。我去過一次您的攝影棚, 因為你認識家母的緣故,廣告時間你來跟我們握手。那一次的節目談的是《蠟筆小新》,跟我同樣年紀的人或許都還記得,這部漫畫曾經有能力在1990年代的台灣引起爭議、記得當時的台灣社會比現在更加保守。時間過得很快,2008年了,《蠟筆小新》已經一點都不聳動,您還在電視上主持節目。而我,身為鄉民,正跟許多人一樣,透過跟電視截然不同的媒介,活在跟您截然不同的世界裡。
寫這篇文章,或這封信,不可避免地會勾起許多回憶。 我很訝異自己還記得「大地一聲雷」怎麼唱,您還記得嗎?那曾經是我的政治啟蒙,卻也是我已經一步步告別的政黨性(partisanship)印記。
於是我寫了這一封信給你,兼與自己生命史的一個非此即彼、 熱情但侷促的年代致意並告別。
民主 請用選票表達
1.靜坐合法?
2.集會遊行法修正後你可以保證不會更亂?
3.本次靜坐的動機、背景、支持者、出發點的中立性?
請回答
alvintseng:
1. 沒申請的靜坐當然不合法,但合法的要件是要在七天前申請,任何臨時性的集會遊行自然不可能合法;而且學生靜坐的目的就是要突顯集遊法的荒謬與不合理,當然不可能合法。
依憲法擁有國家主權的人民,要發表任何意見居然要由警察核准,集會遊行法的基本精神雖說是要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與秩序,事實上是在限縮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是違反憲法精神的惡法,必須修改。
2. 集遊法修正的目的是在尊重並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至於有沒有發生暴力或脫序行為,要看當時的政治氛圍而定。而且有刑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對脫序行為進行約束。請搞清楚。
再舉個例子,國家就算有刑法,還是會有人殺人放火;你會要求政府修法後,這個社會就沒有人作奸犯科嗎?任何腦袋清楚的人都知道,這是兩回事。
3. 請自行觀看公視報導。我很想知道你問這些人動機和身份的目的是什麼,是覺得某些人的意見就不能算是意見,某些人的權利不能算是權利嗎?
如果做什麼事不問內容,只問動機、支持者、出發點中立性,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成功。
簡單告訴你,靜坐學生中也有不少人參加過倒扁,這樣你滿意嗎?
另外推薦你看一篇文章:《政府濫權比民眾脫序危險》,網址是 http://tinyurl.com/69ae9j 。
小寶:
民主並不是只有選舉一種參政方式而已。
憲法規定的人民參政權,除了選舉之外,還有罷免、創制、複決;事實上請願、集會結社、遊行、發表言論等等,都是非常重要且應受保障的參政權。請不要以為人民只能用選票來表達自己的聲音。
我真的找不到理由來支持妳們的活動
人權???你想到自己的人權
但有想過其他人的人權嗎???
一開始的靜坐….是以這個為核心價值嗎?
現在又且戰且走的…變成以修改集會遊行法為靜坐訴求??
合理嗎?
dreaming:
如果你說的「一開始的靜坐」是指民進黨發動的嗆馬圍陳抗議行動,那麼可以告訴你,學生的靜坐和「一開始的靜坐」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請平心靜氣地看完學生的聲明全文,再考慮你是否支持。任何訴求都不可能獲得所有人的支持,但會希望爭取多數人的支持。
綠營節節敗退 弊案迭出 讓我們以"建立正常化國家"自許的五年級生都躁鬱了起來…現在…好多了…新一代的想法及灼見..無庸置疑…
那些攻擊警察的群眾呢?受傷的警察是我們的家屬,那些對警察施暴的甚至帶頭的政客呢?你知道我們的心有多痛嗎..??
你們真的有看到整件事情的原貌嗎?有在遊行的現場嗎?誰對我們這些警察的家屬道歉呢?
不知道四年前叭叭夜市跟去年鬧了好久的紅衫軍那時候的警察家屬都到哪去了? 不知道他們心不心痛?
追逐理想是好事,但是殘酷的事實卻是如此,行政院長居高臨下的回應,幾乎忘了自己曾經為人師長,這樣的作風,一直是八年前國民黨對待民眾的高調回應,終於新生代見識到國民黨與民進黨風格不同之處了.警察過分的執法過程,歷歷在目,是的 民眾是動手了,但警察卻也動棍了,連記者動麥克風都要挨悶棍,這是警察在沉寂八年之後,終於可以大展身手的機會,無不使勁揮舞,反正你們被定調為暴民,我們是合法鎮暴..
此時此刻,學生是被定調為無知,政府拿著民調來否定學生清澄的眼光,說是學生背棄主流民意..
政府呀政府,您可是仗勢欺人呀…
希望你們的清流,能泛起社會一波波清澈的漣漪…
劉揆:開公聽會尋配套 道歉不符主流民意
更新日期:2008/11/10 20:57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10日)接受東森新聞獨家專訪,談到在自由廣場靜坐的學生們,劉揆說,他很疼惜這群學生,強調修改集遊法原本就是馬蕭的政見,未來也會召開公聽會;至於學生們要求他道歉,劉揆說,絕大多數民意都認為責任是在在野黨,怎麼會叫政府道歉呢?
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可以說超過60%的意見,覺得造成這次衝突的責任其實在在野黨,所以在這樣情況下,同學們這個訴求,要求政府來道歉、政府來下台等等的跟主流民意是有脫節的。」
要不要為最近的社會衝突道歉,劉揆劃清責任,認為是在野黨角色沒扮演好,但說到了自由廣場靜坐的學生,大學校長出身的劉揆可是很心疼。
劉兆玄表示,「很疼惜同學們在風雨中這樣坐下去,現在天氣這麼冷,好像也是期中考的時候,同學們的訴求我們也聽到了,下面的處理應該是順理成章,我覺得同學們還是趕快回去吧!」
不過,學生們更關心的可能是到底集遊法有沒有機會改成報備制?劉兆玄表示,「怎樣才是最合理的修法,它的配套是怎樣,這是可以討論的,所以我覺得同學們其實可以瞭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最理性、最有效的作法,其實是我們好好來討論,用公聽的方式交換意見,取得比較大的共識,就可趕快把法律做處理。」
10 號晚上劉兆玄針對學生要求道歉一事,他提出如下回應:「以民調來看,多數民眾認為在野黨才應該為衝突負責,所以學生們這個訴求是跟主流民意脫節。」
劉先生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不然就是想胡扯硬拗,或者就如他在訪問中場流露出的真心話:立委在立法院要他道歉,他就沒有道歉,這種事挺兩天就過去了。
警方違法濫權,是在陳雲林來的前一天就開始了,這是累積民怨的起火點,多日下來民眾的憤怒,才有後來的衝突。難道因為後來的衝突,民眾認為那一天的事民進黨要負責,所以之前警察濫權的事情都可以視而不見?
…全文: http://blog.xuite.net/blueguy2266/blog/20694192
罵別人是不是人,你們是一群什麼好樣的大學生!
請加上第四條請蔡英文為遊行所產生的暴力行為也道歉.我想您們中立才會有說服力吧.
給annie:
要不要連保護動物都加進去..
有訴求,自己去遊行呀..
你的提議對社會來說是合理的..
但沒有理由要求別人加入你的想法與議題呀..
目前不是針對個人和團體發聲..
而是針對集遊法,以及衍生出來的警察暴力事件..
修法一直以來都是藍營的責任,因為他們在立法院,過去一直以來都是多數人
政府呀政府,您可是仗勢欺人呀…
人們都希望和平,但要有能力分辨自由之下的和平,還是籠牢中的和平。
> 憲法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所以根據這條憲法,我們可以找十幾個人去你家住?
憲法一樣要保護多數人的權益,集會遊行法主要是保障那些不參與集會遊行的人。
>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集會遊行要封閉車道,還有噪音汙染,已經影響社會秩序跟公共利益,已經違反這條規定了,所以依照憲法,集會遊行是不應該被允許?
taiwan_no1的疑問, 相信也是很多人的疑問
這個問題在意識形態咖啡館的討論區也討論的很熱烈 http://blog.roodo.com/lakatos/archives/7539839.ht…
我國憲法明定人民有下列自由
第八條 (人身自由)
第十條 (居住遷徙自由)
第十一條 (表現自由)
第十二條 (秘密通訊自由)
第十三條 (信教自由)
第十四條 (集會結社自由)
我想自由的邊界在於是否會造成"立即而明顯的危險"
您提到的"根據憲法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所以根據這條憲法,我們可以找十幾個人去你家住?"
由"立即而明顯的危險"來判斷以上的行為, 在未經主人同意, 便任意侵入他人住宅, 這是已經是侵犯他人隱私權, 這是立即而明顯的危險, 因此上述行為不受到憲法的保障
您提到的">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集會遊行要封閉車道,還有噪音汙染,已經影響社會秩序跟公共利益,已經違反這條規定了,所以依照憲法,集會遊行是不應該被允許?"
所有集會遊行都應該劃定遊行區域範圍, 以保證人民集會結社以及言論自由, 並盡量降低對整個社會造成的影響
想個實務上可能發生的極端狀況, 若是採用報備制, 若碰巧兩個訴求相反的團體要在相同地點集會遊行, 警察單位是否可以只因為這兩個團體訴求相反, 而不讓該兩個團體集會遊行?
這又回到是否"有立即而明顯的危險"這個判斷標準
個人覺得應該讓兩個團體都可以遊行, 但是要劃定好遊行範圍, 警方的角色在於維持現場秩序, 一旦有人有任何立即而明顯的危險行為, 比方說衝過警戒線, 丟擲物品之類的行為, 警方可以立刻逮捕
來鬧的,跟他認真就輸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