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小小的翻譯錯誤,看見科技媒體訊息生產鏈的集體失能


昨天(2019.5.23)有不少科技媒體或媒體科技版,都發了一則 Google 技術發表會的稿;Google 請了一位數位影像處理大師 Marc Levoy,來解釋他們放在 Pixel 3a 手機中的「計算攝影」(Computational Photography)黑科技。

我讀了來自不同媒體的幾篇文章,不約而同提到一個名詞:「曝光定標試驗」;我看了半天找不到頭緒。好歹我也學過一點攝影,對於計算攝影也算有一點概念,怎麼從來沒有聽過這個名詞?

細讀內文中的解釋後才發現,原來這個所謂「曝光定標試驗」,原文就是 Exposure Bracketing,常用的翻法叫做「包圍曝光」。

「包圍曝光」是非常基本的攝影技巧,只要你是用單眼相機拍照,你的相機中文手冊上一定都找得到這個名詞;隨便拿這個詞去搜尋一下,也可以搜到許多討論這個技巧的文章。

這個技巧並不是在數位攝影之後才存在的,老早在底片時代就有了。任何學過一點攝影的人,一定都知道這個名詞。

也不是搜不到把 Exposure Bracketing 翻成「曝光定標試驗」的例子,但只有一個,就是國家教育研究院的詞𢑥資訊網

Update(2019/6/28)熱心讀者李昱勳先生回報,在他以本文內容向國教院網站反應後,該院名詞審譯會開會討論決議,已經將詞條翻譯修正了。

反之,如果你搜「Exposure Bracketing 中文」,搜到的絕大多數都是「包圍曝光」,而且來源都是更為專業的攝影相關內容。

看起來是個翻譯上的小錯誤,但背後卻有著大大的問題。

整個訊息生產鏈的失能

像我這樣曾經在所謂 3C 媒體業界待過的人,馬上就會知道問題出在什麼地方。

首先,多家不同科技媒體,都犯了相同的錯誤,這就表示兩件事:

  • 他們都是抄新聞稿的;
  • 沒人知道 Exposure Bracketing 應該叫做包圍曝光。

交到媒體手上的新聞稿,至少也經過幾個階段:

  • 客戶公司(以本例來說就是台灣 Google)把新聞稿的素材交給公關公司;
  • 公關公司負責撰寫或翻譯新聞稿,交給客戶公司檢閱審查,這個過程可能會反覆幾次,最後產生定稿;
  • 客戶公司的公關負責人看過稿子,覺得沒問題了,公關公司再把新聞稿發給媒體記者參考。

以這個例子來說,可以推斷是從源頭開始就錯了,然後過了這麼多關,始終沒有修正;如果這不是系統性的失能,什麼才叫系統性的失能?

專業媒體該有的專業何在?

如果要一關一關追究,當然從源頭到最後產出,每一關都有責任;但我個人認為媒體該負最大的責任。

原則很簡單:專業應該長在誰身上,誰就該負最大的責任。

在訊息產生端,也就是 Google 和公關公司這端,都是公關人員在處理各種新聞稿的發送;這些公關人員在公關方面專業十足,但對於技術通常都不甚了解,說難聽一點,他們連自己到底在寫什麼,搞不好自己都看不懂。

如果要嚴謹一點的話,客戶公司(本例中的 Google)自己就應該先提供正確的素材,或是找公司內外比較懂技術的人來審稿;不該把技術專業的責任丟給明顯沒有這種專業能力的公關部門人員或外部公關公司去承受。

至於媒體,既然號稱是科技專業,看到這種奇怪的名詞,竟然一點反應也沒有,直接照抄照登,完全就是失職,no excuse。

要知道,讀者看到錯誤的內容,會去怪媒體,而不是怪 Google 或公關公司(哪個讀者會知道完整的訊息生產流程?)在這個例子中,多家專業媒體集體放棄內容把關的專業,變成 Fred Jame 所說的「內容搬運工」,還要讀者來幫忙校稿,真是夠丟臉。

如果連這麼簡單、基本的名詞都能一路錯到底,大家都犯同樣的錯誤,讀者大眾真的應該懷疑,這些媒體到底還有多少內容,是他們能夠拍胸脯保證正確無誤的?

真的不要怪讀者一天到晚罵你們只會抄,因為事實證明你們真的只會抄。

身為媒體人,我感到非常悲哀。

身為讀者,我感到非常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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