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et的典範轉移


前幾年在思考「為什麼社群服務成為主流」的問題時,我用典範轉移的概念,以「資料與用戶間的關係」來看這個問題:

第一代:入口網站/資料和用戶之間透過入口網站的分類架構和人工編輯而連結起來。

第二代:搜尋引擎/透過用戶主動搜尋,讓資料和用戶產生連結。

第三代:社群平台/透過用戶在社群平台上的使用行為,平台更加了解個別用戶的需求。

現在看來我有點錯誤,在第三代中,社群不過只是吸引用戶去用平台的引子,真正發揮作用的是大數據。

第四代的典範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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