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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莫名其妙變成「大眾時代」電子報訂戶」的迴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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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果然還是要寫部落格呀。</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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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由：mixedrace</title>
		<link>http://wp.tenz.net/archives/268/comment-page-1#comment-806</link>
		<dc:creator>mixedrace</dc:creator>
		<pubDate>Wed, 17 Jan 2007 19:12:4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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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合理引用 
 
很精彩的討論。 
 
 
首先，法律上，合理引用並不侵犯原作者的財產權與知識財產權，引用者沒有法律上的義務作通知。 
 
原討論提到：但在網路世界要通知被引用者是非常容易的事，而且也有自動化機制 
 
這樣的談法是無效的主張。因為不能作為主張『合理/必要』的原因，也不能作為規範通知與否的前提。一個規定是不是必要，必須考慮權利義務關係上的理由（例如：平衡），不能因為技術上實行容易就主張必要。主張必要者必須提出其他的理由。 
 
合理與否方面：所謂引用，不在於侵佔，而是證明自己的主張有所本。學術文章的引用，不通知來源，最主要原因不在可行與否，在於根本不必要。即使被引用者就在旁邊辦公室，引用者也沒有通知義務。引用者不需取得被引用者的同意。引用牽涉到知識傳遞與言論自由。引用往往也牽涉到對已公開發表的文字或演出的批評。引用者對讀者有義務交代出處來源與作者，對被引用者沒有這方面的義務。 
 
即使被引用者發表文章時聲明要引用者TRACKBACK通知，，引用者也未必需要這樣做。但引用者一定要（MUST）在引用時註明出處作者與來源。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合理引用 </p>
<p>很精彩的討論。 </p>
<p>首先，法律上，合理引用並不侵犯原作者的財產權與知識財產權，引用者沒有法律上的義務作通知。 </p>
<p>原討論提到：但在網路世界要通知被引用者是非常容易的事，而且也有自動化機制 </p>
<p>這樣的談法是無效的主張。因為不能作為主張『合理/必要』的原因，也不能作為規範通知與否的前提。一個規定是不是必要，必須考慮權利義務關係上的理由（例如：平衡），不能因為技術上實行容易就主張必要。主張必要者必須提出其他的理由。 </p>
<p>合理與否方面：所謂引用，不在於侵佔，而是證明自己的主張有所本。學術文章的引用，不通知來源，最主要原因不在可行與否，在於根本不必要。即使被引用者就在旁邊辦公室，引用者也沒有通知義務。引用者不需取得被引用者的同意。引用牽涉到知識傳遞與言論自由。引用往往也牽涉到對已公開發表的文字或演出的批評。引用者對讀者有義務交代出處來源與作者，對被引用者沒有這方面的義務。 </p>
<p>即使被引用者發表文章時聲明要引用者TRACKBACK通知，，引用者也未必需要這樣做。但引用者一定要（MUST）在引用時註明出處作者與來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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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由：tenz</title>
		<link>http://wp.tenz.net/archives/268/comment-page-1#comment-807</link>
		<dc:creator>tenz</dc:creator>
		<pubDate>Wed, 17 Jan 2007 16:13:5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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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想我跟你討論的重點並不在同一個層次上。

我談的是禮貌，是習慣，不是合理或合法與否的問題。我從頭到尾沒有質疑對方引用不通知或不發 pingback, trackback 是不合法或不合理的，這是態度問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想我跟你討論的重點並不在同一個層次上。</p>
<p>我談的是禮貌，是習慣，不是合理或合法與否的問題。我從頭到尾沒有質疑對方引用不通知或不發 pingback, trackback 是不合法或不合理的，這是態度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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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由：tenz</title>
		<link>http://wp.tenz.net/archives/268/comment-page-1#comment-805</link>
		<dc:creator>tenz</dc:creator>
		<pubDate>Mon, 15 Jan 2007 07:09:2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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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其實我並不介意任何人自由引用我的文章，只是在 blog 圈的習慣，引文後發個 pingback 或 trackback 算是一種禮貌性的習慣。至於引用者本身是否斷章取義，是另一個問題。

在學術界引用別人言論時只要註明出處即可，這是因為實體世界中不可能一一通知被引用者，因為被引用者可能早已不在人世或無法連絡；但在網路世界要通知被引用者是非常容易的事，而且也有自動化機制，所以我認為引用他人網站上的文字後發個 pingback 或 trackback 應該是合理而必要的。

以後再寫篇文章專門討論 pingback 和 trackback 倫理的問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其實我並不介意任何人自由引用我的文章，只是在 blog 圈的習慣，引文後發個 pingback 或 trackback 算是一種禮貌性的習慣。至於引用者本身是否斷章取義，是另一個問題。</p>
<p>在學術界引用別人言論時只要註明出處即可，這是因為實體世界中不可能一一通知被引用者，因為被引用者可能早已不在人世或無法連絡；但在網路世界要通知被引用者是非常容易的事，而且也有自動化機制，所以我認為引用他人網站上的文字後發個 pingback 或 trackback 應該是合理而必要的。</p>
<p>以後再寫篇文章專門討論 pingback 和 trackback 倫理的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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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由：mixedrace</title>
		<link>http://wp.tenz.net/archives/268/comment-page-1#comment-804</link>
		<dc:creator>mixedrace</dc:creator>
		<pubDate>Mon, 15 Jan 2007 06:27:00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p.tenz.net/archives/268#comment-804</guid>
		<description>大眾時代論壇有人對此後續討論

節錄如下：

暱 稱：道德觀察家
E-Mail：20070104@Gmail.com
URL：
引用別人文章不用事先說的嗎

為你的行為感到羞恥
-----------------------------------------------------
--RED SNIPE--：

當然不用。
引用別人文章不用事先說。引用者也無事後告知義務。
合理引用不等於剽竊或抄襲，只需在文章中註明出處與作者即可。</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大眾時代論壇有人對此後續討論</p>
<p>節錄如下：</p>
<p>暱 稱：道德觀察家<br />
E-Mail：20070104@Gmail.com<br />
URL：<br />
引用別人文章不用事先說的嗎</p>
<p>為你的行為感到羞恥<br />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br />
&#8211;RED SNIPE&#8211;：</p>
<p>當然不用。<br />
引用別人文章不用事先說。引用者也無事後告知義務。<br />
合理引用不等於剽竊或抄襲，只需在文章中註明出處與作者即可。</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由：mixedrace</title>
		<link>http://wp.tenz.net/archives/268/comment-page-1#comment-803</link>
		<dc:creator>mixedrace</dc:creator>
		<pubDate>Sun, 07 Jan 2007 20:31:03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p.tenz.net/archives/268#comment-803</guid>
		<description>依照法律而言，（合理的）引用不算侵權。

就如同一般學術文章，裡面當然會大量引用，引用者註明出處與作者即可。

至於要不要發trackback 和 pingback ，事關禮節。見仁見智。
傳統上，學術文章寫作，引用他人文字或數據，不會也不可能通知原作者。

大眾時代也引用了閣下的照片。這就比較有可能牽涉到著作權法。但其引用的方式是否侵權，不同的法律見解，會有不同的結論。

至於蒐集閣下的EMAIL做為通訊錄對象，則有可能涉及電腦資料處理方面的隱私法律規定。這是比較不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依照法律而言，（合理的）引用不算侵權。</p>
<p>就如同一般學術文章，裡面當然會大量引用，引用者註明出處與作者即可。</p>
<p>至於要不要發trackback 和 pingback ，事關禮節。見仁見智。<br />
傳統上，學術文章寫作，引用他人文字或數據，不會也不可能通知原作者。</p>
<p>大眾時代也引用了閣下的照片。這就比較有可能牽涉到著作權法。但其引用的方式是否侵權，不同的法律見解，會有不同的結論。</p>
<p>至於蒐集閣下的EMAIL做為通訊錄對象，則有可能涉及電腦資料處理方面的隱私法律規定。這是比較不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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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由：Werboy</title>
		<link>http://wp.tenz.net/archives/268/comment-page-1#comment-802</link>
		<dc:creator>Werboy</dc:creator>
		<pubDate>Sat, 06 Jan 2007 18:59:18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p.tenz.net/archives/268#comment-802</guid>
		<description>難道現在報導都要以&quot;評論&quot;來吸引人嗎？..

唉～

都是老套了...看都不想看，一堆都是一派胡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難道現在報導都要以"評論"來吸引人嗎？..</p>
<p>唉～</p>
<p>都是老套了&#8230;看都不想看，一堆都是一派胡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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